Monday, May 30, 2011

母女两人因防碍警方执行任务及以粗话辱骂3名值勤警员而被扣押查办。

母亲和女儿两人因防碍警方执行任务,同时以粗话辱骂3名值勤的警
员,结果遭笨珍警方扣押查办。

笨珍警区主任查哈里曼警监今天指出,昨天晚上约10时左右,有3名
隶属水池路警察局的警员,在大笨珍一带巡逻以防范罪案。

“当时警方的巡逻车与1辆国产车相撞,该辆轿车是由1名马来妇女驾
驶,轿车内还有数名可疑的妇女。”

他说,当其中1名警员截停该辆轿车时,对方不但没有停车,反而加
快速度朝往文律方向行驶。

“最终该辆轿车被警方截住,但女司机与乘客不理会警员多次的指示
下车,同时出示驾驶执照。”

他表示,大约过了15分钟左右,另有1辆轿车赶到案发现场,轿车上
有数名男女,相信是来自同一个家庭的成员,其中有1名妇女就从该
辆轿车下来。

“这名妇女为女司机的母亲,她多次用粗话辱骂3名身穿制服的警员
,同时也用巴掌打其中2名警员的脸。”

他表示,该名女司机也同时加入,以粗话辱骂3名值勤的警员,结果
母女两人马上被警方拘留,其他的数人则被放走。

“女司机现年19岁、她的母亲现年38岁,目前已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
117条文,将两扣押在笨珍警察总部。”

他说,警方也将援引刑事法典186条文,即防碍值勤的公务员执行其
任务,如果罪名成立将被判坐牢不超过2年、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。

他指出,同时警方也发出传票,给该名没有驾驶执照的女司机。

查哈里曼也针对有关事件,劝请公众人士,当警方人员在值勤及执行
其任务,必须给予充份的合作,以避免触犯法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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